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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和分公司本质上是一个整体,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其财产属于总公司。因此,当总公司直接掌握的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时,可以用分公司的财产偿还...
目标公司名下的债权债务仍由目标公司承担,除非老股东承诺与目标公司共同承担目标公司名下的债权债务。因此,如果新股东在股权转让前没有尽职调查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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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中的债权债务如何约定由转让方和受让人自行协商约定。 一般常见的约定方式为: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前的债务由原股东承担,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后的债务由新股东承担。 如果股权时公司内部股东之间进行转让的,则债权债务不会发生什么变化。
债务人违约的,债权人可以督促债务人及时清偿债务,并要求其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拒绝承担责任的,债权人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等法律手段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
债权债务的继承是指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成立的公司,必须无条件接受因合并而灭亡的公司的外部债权债务。企业进行生产经营,必然会对外产生债权、债务,而企业合并后,至少有一家企业丧失了法人人格,而且存在或新成立的企业与以前的企业不同,对于企业合并前的债权、债务,必须有人继承。根据主体的继承原则,公司合并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新设立的公司继承。因为财产的整体转让并没有改变双方债权人的原始地位,一般不需要双方债权人的同意。合并后的公司或新成立的公司有权清理和收取原公司的债权,同时必须接受原公司的债务,有义务清偿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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