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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7:00;办理流程:用人单位社保经理携带上述办理材料到社保局办理相关手续。政策规定:《关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通知》、《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
电话查询:028-86121034领取材料:1。《成都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一次性待遇审批表》;2、工伤职工身份证;3、《工伤认定决定书》/《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确认表》/《成都市职工因工(职业病)残疾程度鉴定表》;4、《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判决书。涉及第三方责任赔偿的其他证明材料(交通事故);5、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工死)。
一、发生工伤24小时内要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工伤报告表。 二、发生工伤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三、工伤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过行政复议期后)。 (二)发票原件(本人签字)。 (三)费用明细,住院病历,门诊病历要求原件、复印件。 (四)工伤待遇审批表。 (五)工伤职工如果放弃伤残等级鉴定,需本人书写放弃伤残等级鉴定声明,单位盖章。 (六)工伤职工如需要评残,需到医保处填写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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