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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刑法》第52条的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刑法》第53条的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
1、根据刑法规定,交纳罚金是附加刑,是刑罚的一种,不是罚款,罚款一般发生在行政处罚中。2、根据罪刑法定的原则,如何适用刑罚必须严格按照刑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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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法院的具体规定缴纳。、第条,【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司法解释作了如下规定。第三百五十九条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包括在判处的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 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实有困难的,犯罪分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少或者免除。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后,可以裁定对原判决确定的罚金数额予以减少或者免除。 ,
当事人应该到审判法院,或者法院指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根据《刑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的缴纳、减免】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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