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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虽然没有签订合同,但是付了一年的房租,所以其实算是不定期的租赁关系。建议您和房东商量一下,说明具体原因,可以尝试两种方法解决:帮助房东找...
1、当事人可以依法起诉,我国的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合同带有欺骗和欺诈性质的不能成立,也不能在别人危机的时候签订合同,或者在一个人完全不知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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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可以依法起诉,我国的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合同带有欺骗和欺诈性质的不能成立,也不能在别人危机的时候签订合同,或者在一个人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合同,未成年人的合同签订也是无效的,有以上情况的话就是属于无效合同。 2、《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3、《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建议和开发商协商解决。 签订正式的房屋预售合同之前,买卖双方签订的有关认购书(或称意向书)并不是房屋买卖合同,不具备房屋预售合同的法律效力。若认购书中有定金条款,则若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反悔,开发商有权没收购房者的定金;若开发商违约,不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则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
认购书只是合同预约,它的效力只约束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磋商签约。并不能强制缔结合同本约(购房合同)。你只要在约定的时间与开发商协商缔结购房合同(注意收集证据)。就视为履行了认购书的义务而缔约是双方磋商的一个过程,双方都有权利提出合理的条款(注意收集证据)。要求载入合同,双方达不成协议是很常见的缔约结果。如因此不能签订购房合同,你是没有责任的,对方应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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