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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或代办人在参保地经办机构提交《海南省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或者百度搜索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入网上办事大厅,点击登录进行备案...
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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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退休人员备案,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以及社保卡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找工作人员办理备案即可。 异地转诊人员备案,需先办理转诊手续,再选择异地转诊医疗机构,凭《转诊转院确定表》和社保卡在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 异地急诊人员即在外务工、出差或者探亲、旅游,因急诊抢救住院治疗的人员,备案需在急诊入院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只要向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提交收治医院提供的病情介绍资料,比如门(急)诊病历、入院证明等等,即可办理备案登记。
转移流程: 1、参保人员在跨统筹区就业前,参保单位或人员携带到转出地办理终止医保参保手续; 2、转出地出具异地参保凭证,并办理转出手续; 3、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单位参加医保后,携带规定资料前往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医疗保险转入; 4、转入地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当地转移接续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转出地经办机构联系,生成并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5、转出地经办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终止参保人参保手续,以及完成个人账户金额划转; 6、转入地经办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个人账户余额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转入手续。
可以携带身份证到社保中心进行查询参保地,也可以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退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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