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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只能买房。当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也可凭有关证明文件、资料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如果住房是租赁的,每月的房租费用超出家庭...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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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的,法律规定在一定条件下才可以办理个人商业房贷。根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1条、第36条规定,个人住房贷款限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和城市居民修、建自用住房,不得用于购买豪华住房。换言之,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孟女士公积金已经缴纳了三年多了是符合办理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但是由于购房地与公积金缴存的城市并不在一起,所以她仍然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来买房。 由于考虑到公积金资金的归集和使用监管的问题,目前公积金贷款还不能跨地区办理,这无疑是增加了人口地区流动的成本,一些人口流动比较大的城市便扩大了公积金的使用范围,比如像本案例中孟女士所在的昆山市昆山市属于县级市行政区域上隶属于苏州,因此昆山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在昆山市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购房者只要在苏州范围内包括常熟市张家港太仓市吴江市昆山市购房就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不过一般跨越地级市购房就基本上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了。 不过这并不代表异地购房便不能利用公积金,孟女士可以在长沙办理商业贷款购房后,再在昆山办理公积金贷款提取然后再利用提取的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尽管这样并不能降低利率,但是仍然可以减轻孟女士还贷的压力。
公积金贷款只能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能申请两次用于购买自住住房。如果是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那么将两人的使用次数合计计算或其中一人使用次数已达到两次使用标准的, 第三次贷款将不予受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借款人申请之月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2、购房首期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3、能够落实贷款担保; 4、借款人和配偶及其他共有产人均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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