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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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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贷款合同的还款期限没有约定,双方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敦促其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关于借条我们一般人书写有两种基本格式, 一种就是“今借到某某人民币若干元。借款人:另一种就是“今借到某某人民币若干元,某某时间归还。借款人: 两种借条最大的区别就是书写了还款日期。先谈第一种,这种情况下,因为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随时可以向对方提出请求返还,但一旦提出,从次日起算两年为诉讼时效。如果两年内,再次提出,然后,就会重新计算2年的诉讼时效。也就是说,这样的情况,不提出没事,一旦提出,必须在时效内解决问题。 另一种是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这样的情况下,你必须在约定的还款期满后的两年向对方提出,否则将会导致丧失法律保护。 最后,如果你为了防止诉讼时效的经过,又不愿意打官司的话,可以在2年时效内重新要求对方书写借条。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以及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之规定,在借款合同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情况下,出借方可以要求借款方在合理期限内偿还。此处的合理期限与借款金额有关,借款当时双方商议的借款目的等有关,但出借方是权利人,只要出借方给予借款方相对合理的期限并通知到对方,对方就应当在此期限内偿还,否则出借方可以要求借款人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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