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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相关规定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应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和子女的实际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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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抚养权归属 一、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应当征求其意见选择与谁一起生活的!你可收集你方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因素,起诉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具体程序如下: 1、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找孩子的父亲要抚养费, 2、交到孩子父亲居住地法院,缴纳立案费20元左右, 3、然后等待开庭审理, 4、开庭前准备好证据,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这也就是说,并非联系不到孩子的父亲就不能起诉了,能不能联系到孩子的父亲民事起诉的流程都是一样,递交诉状后等待法庭开庭。而且有的时候如果真的就联系不到了孩子的父亲,通过司法程序也能够查询的清楚孩子的父亲到底是故意躲着不见的,还是真的发生了什么意外。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相关规定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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