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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抚养费的数额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对于父母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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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所以,你可以请求法院增加抚养费
首先 关于抚养费金额的确定:在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费一般按照三个标准确定: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根据司法解释,具体金额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一般可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支付。两个以上子女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可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其次,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或者一次性支付,或者一般以18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将每月或每年的抚养费数额乘以子女抚养至18岁,计算总数一次性支付。目前,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大多采用这种方法。而且这种方式被大多数当事人接受。物折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二、定期付款一般按月或季或年付款,按月抚养费标准乘以相应时间计算。最后,数额确定并发生法律效力后是否可以变更?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例如,原抚养费金额不足以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或者因为孩子生病,上学等。,当实际需要超过原金额时,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但是不管是生活费还是教育费,都要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量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2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13.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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