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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的申报范围有: 1.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2.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3.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 4....
法律分析 对于破产债权,其中有以下几方面的债权: 1、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普通债权; 2、破产宣告时未到期的债权; 3、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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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以下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破产清算费用,行政机关的罚款,司法机关的罚金,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债务人开办单位对债务人未收取的管理承包费,破产财产分配开始后向清算组申报的债权,破产企业的股权,宣告破产后的债务利息,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
性质是债权。给付标的为劳务或者不作为的请求权,不能申报。但是因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而产生的赔偿请求权,为可以申报的债权。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不得申报。
破产债权人的权利有:向人民法院依法申报债权的权利,参加债权人会议的权利,进行表决的权利,但是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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