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能且应当!法律依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第九条规定:“职工(包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
社会保险是公司企业必须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包括在社保里,不可以单独购买。 1、只有在员工参加工作的情况下,才能由单位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现行法律并未明确禁止职工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单位同时就业。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根据《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20]256号)第一条的规定,“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因此,由于发生交通事故时王先生是在B工作,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应当由B公司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B公司要求王先生向A公司主张工伤赔偿的说法是不成立的,该事故与A公司无关,且B公司作为第二家用人单位同样负有缴纳工伤保险的义务,如果B公司作为用人单位未依法为王先生缴纳工伤保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之规定,应当由B公司向王先生支付相关的工伤保险费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93人已浏览
364人已浏览
358人已浏览
1,1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