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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过户后车牌是可以保留的,机动车号牌管理改革明确指出了: 购买二手车也可保留原车号牌。旧车转让或报废后,原车主再行购买新车或者二手车均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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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车主才能使用原号牌,使用原号牌规则:1、仅限新车注册登记业务可以使用原号牌2、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持续三年以上,三年期间内未变更名称和身份证号码(系统自动比对,无法人工干预)3、在原机动车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办理新车注册登记时提出申请4、涉及原机动车的交通违章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具体的建议咨询当地的车管所。
可以的。 向当地公安车管站领填《变更表》一式二份按表格栏目要求对照行驶证填写,加盖与原注册相同的印章,在车主申请栏目加盖新车主印章,单位车辆附单位代码证书复印件、私车交附车主身份证复附件,新车主还需领填《机动车登记表》一式三份,加盖新车主印章并将发动机、车架号拓印粘贴清楚,到当地公安车管站办理送检手续由车管站在过户表上签注意见,并将原《机动车登记表》一同附上。 请到车管业务窗口办理过户登记,车管业务员在《变更表》的审核意见栏签注意见,在原底册及行驶证的相应给予登记签章,在微机进行车牌过户登记,经当班科领导复核后,需到收费处交纳有关费用,重新打底卡。
1、车牌是不能过户的。 2、公安部发布的《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一条,机动车号牌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申请人可以申领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补领、换领机动车号牌的,原机动车号牌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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