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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过错责任之认定问题。《〈〉解释(一)》第2条界定《婚姻法》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
1、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物质损害赔偿的确定方法:根据无过错方所遭受的财产上的实际损失来计算,注意,此处损失仅是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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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的确定是考虑多方面的因素。法院会根据过错方的行为对无过错方造成的伤害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酌情确定。但离婚损害赔偿可以提出物质损害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1、关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过错责任之认定问题。《〈〉解释(一)》第2条界定《婚姻法》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2、关于实施的过错责任如何认定的问题。《〈婚姻法〉解释(一)》第1条界定“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的伤害后果的行为。”3、关于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过错责任如何认定的问题。《〈婚姻法〉解释(一)》第1条在界定家庭暴力行为的同时,认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1、关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过错责任之认定问题。《〈〉解释(一)》第2条界定《婚姻法》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2、关于实施的过错责任如何认定的问题。《〈婚姻法〉解释(一)》第1条界定“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的伤害后果的行为。”3、关于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过错责任如何认定的问题。《〈婚姻法〉解释(一)》第1条在界定家庭暴力行为的同时,认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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