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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定产假休息98天,符合地方条例规定的可延长产假三个月。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
职工结婚取消晚婚晚育假的奖励待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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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河南省哺乳假规定最新消息》 三、女职工产假、哺乳假待遇 (一)女职工在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二)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职工在哺乳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1.女职工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可给予6个月的哺乳假,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哺乳假期间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80%计发。 2.女职工产后申请1年假期(含法定产假),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基本工资照发。 (三)女职工产假、哺乳假期满后需请病、事假的,病、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本通知第一、二条规定执行。
按照月工资标准发放。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每天劳动时间内的1个小时哺乳时间,职工可与单位协商具体怎么使产假休满了,是继续给孩子喂奶还是断奶,是许多职场妈妈都会面临的痛苦选择。昨日,市人社局表示,4月28日开始实施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妈妈在每天劳动时间内有1个小时的哺乳时间,可以和单位协商是“迟到”或“早退”来更好地喂养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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