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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申请费用一般应当由申请人负担。根据我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的规定,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
执行阶段除了向法院缴纳的申请费,还有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收取执行中产生的实际支出费用,如交通、住宿等费用。费用一般是被执行人交,申请方如果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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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执行费一般是被执行人交,申请方如果自愿也可以。 法律规定的执行费标准是: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元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但是仍然有个别办案经费紧张的地方要收取实际执行费用。 申请执行时间应该是:判决中所规定,对方应该履行判决规定的义务最后时间之后,你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了。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缴纳申请强制执行的诉讼费。 1、交纳的标准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2、中止执行的案件,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不予退还。中止执行的原因消除,恢复执行的,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 3、当事人交纳执行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执行费用的司法救助。执行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①本申请书供申请支付令时使用,用钢笔、毛笔或书写负印刷。 ②“申请人”、“被申请人”栏,如系公民的,应写明姓名、性别、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 ③“申请人”署名栏,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全称,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支付令申请书:是申请人请求人民法院适用督促程序,以支付令的方式促使债务人偿付债务的法律文书。 支付令申请书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开始督促程序的前提和依据,也是人民法院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因此,申请书必须详细记明下列内容: ①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名称、地址等,请求给付的金钱、有价证券的各类和数量; ②请求发布支付令所根据的债权债务文书和引起债权债务发生的事实和根据。 此外,申请书还必须写明申请人的请求事项,即表明申请的目的在于发布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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