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意味着犯罪嫌疑人不具备逮捕的法定条件,不必采取逮捕拘留措施,也不意味着不起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
可以。直诉案件是指没有经过逮捕程序,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案件。没有经过逮捕程序而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后,直接移送审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是的。直接起诉案件是指未经逮捕程序,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释候审的刑事案件。未经逮捕程序,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释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后,直接移送审查起诉的刑事案件。一般来说,它们是危害小、情节轻微的案件。部分案件因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依照刑法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一、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2、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3、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同时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对不起诉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或者没收有关主管机关处罚。
法院在审理经过中发现检察院有漏罪未诉讼,能够建议检察院增加或者变换诉讼,检察院不认可的的,法院应当按照检察院诉讼的犯罪事实审理裁判。《高法解释》第178条限定:“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增加或者变换诉讼;人民检察院不认可的,人民法院应当就诉讼指控的犯罪事实,依照本解释第一百七十六条的有关限定依法作出裁判。”第176条第1款第1项限定:“诉讼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足,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的罪名成立的,应当作出有罪裁判。
一、也就不会被起诉,但如果经过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证据充分的话,还是会再次提起公诉。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第九十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九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51人已浏览
73人已浏览
584人已浏览
1,27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