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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但是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分公司对外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应在公司授权的范围之内。 2、之所以需要取得授权是因为其权利能力和行为...
1.公司作为一种法人,在一般情况下,是可以作担保人的,但是需要经公司的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需要在保证期间内承担保证责任。 2.《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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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能为公司的债务担保,当事人提供担保应当签订相应的担保合同,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担保人需要根据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一般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等。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分公司可以单独作为被告,这是明确法律依据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提起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十二条,《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组织和财产但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一)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独资企业;(二)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企业;(三)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四)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五)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分支机构;(六)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七)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企业和街道企业;(八)其他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可见,任何依法设立并有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都可以作为被告或原告。
在审判工作中,经常会遇到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作为原告的起诉人,很多以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为被告,有些以有限责任公司和分公司为共同被告。对上述问题有两种意见:一种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l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意见》第四十条第(五)项规定,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独立参加诉讼;另一种意见认为,《公司法》第十三条第l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由于《公司法》是一部特殊的法律,发布时间比《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晚,分公司不能参加诉讼,只能参加诉讼,享有承担义务的权利。我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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