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
征地补偿标准数额: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农村土地由于修建公路时政府进行了征收,但公路建设完成后还有被征收土地未被实际占用或只是用来堆积废渣,那么整条公路沿线未被实际占用的土地原耕种该福地人都一直进行农业耕种利用,但被堆满废渣的土地且荒芜了近2年一直未使用。现有几点问题咨询如下:1、整条公路沿线未被实际占用的土地原耕种该福地人都一直进行农业耕种利用请问是否合法?2、被堆满废渣荒芜近2年的农村土地原耕种该福地人可以复耕开发利用为农用地
蔬菜耕地征地补偿参考标准一般不同。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和安置补贴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的综合土地价格确定。区域综合地价的制定应综合考虑原土地使用、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位置、土地供需关系、人口、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每三年至少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 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征用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青苗的补偿标准。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改善居住条件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的意愿,通过重新安排宅基地建设、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补偿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保护农村村民的居住权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注意,这里没有强调被征收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是出让土地还是划拨土地,该条例名称已经明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即无论还是划拨,还是出让的土地,均按货币补偿的基准价格为依据,结合房屋成新、结构、装饰装修成本由有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出价值予以补偿。我们这拆迁出让土地的房子赔偿加一起大概两万五一平,划拨土地上的房屋也同样25000左右一平方。是不是出让土地的房屋产权人吃亏了,不是,而是出让土地的产权人还有一套补偿机制。出让土地的产权人出让土地与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支付了土地出让金,因国家征收土地出让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完,出让土地房屋产权人依据土地出让合同中止的条款与土地出让方(政府)另行协商没有到达合同实际期限部分的土地出让金的返还或者部分返还的问题,专业说就是土地出让行政合同中止引起的行政合同变更的问题,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7人已浏览
181人已浏览
197人已浏览
28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