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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确定一方有暴力倾向,另一方获得孩子的可能性较大。因为暴力对孩子的成长会带来不良影响。 2. 在抚养权方面,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
重婚罪是公诉和自诉相交叉的案件,既可以自诉,也可以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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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的规定,非婚生子女应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然而,在非婚生子女如何上户口的问题上,目前尚未有明确统一的法律规定。因此,具体解决方法各不相同。 实践中,非婚生子女上户口时,大部分地区的公安派出所需要抚养孩子的一方去户口所在地公证处做一份非婚生子女的身份以及孩子由谁抚养、落户何处的声明书公证。 因为私生子属于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并不符合生育政策要求,所以应根据国务院和各个地方的法规规定来办理登记非婚生子女的户口,并缴纳社会抚养费。一般情况下,非婚生子女可以随母报户口,孩子的母亲可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如果无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的母亲要持派出所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到相关司法部门做亲子鉴定,然后持亲子鉴定书,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 此外,在需要生育证的地区,父母需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计划外生育罚款),并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之后,才可以凭计生部门开出的社会抚养费收据证明到公安机关上户口。 非婚生育婴儿出生登记规定:超计划生育、非婚生婴儿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须持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证件证明及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征收社会抚养费收据》。非婚生婴儿同时提供亲子鉴定证明并须经派出所长审批。
1、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2、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夫妻共有财产总额应作为损害赔偿系数的一个参考依据,并根据上述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额的原则来确定赔偿额的份额或比例,以保持恰当与公平。 如果夫妻共有财产,如金钱等不足于赔偿无过错方损失,或者其共有财产分割时,过错方所分得的财产,如房屋等无法通过折价或抵偿的方式赔偿对方损失,人民法院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解释》来确定其精神损害赔偿数额。 在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物质损害赔偿额应优先考虑和照顾,并根据无过错方所受的损害程度、过错方的主观过错责任之大小及其经济负担能力等因素来确定其在夫妻共有财产中的份额或比例。同时,今后生存的需要也应给予过错方一定的共有财产。 以夫妻共有财产总额作为损害赔偿系数并优先确定物质损害赔偿额,既符合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解释》第10条即根据侵权能力和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精神,又符合各个家庭的实际情况并便于法院的执行及无过错方权利之实现,使过错方和无过错方都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功能与作用,从而对各个婚姻家庭产生制约及规范性影响。当然,如果过错方给无过错方造成的损害是巨大,其所分得的共有财产无法再赔偿其损失,则另行确定其赔偿额也在情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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