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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居民户口迁移: 1、在职人员调动迁移; 2、录用公务员迁移; 3、国(省)属单位内部调动人员迁移; 4、自有产权房屋居住迁移; 5...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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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并实际居住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迁移: 1、父母与子女之间相互投靠的; 2、投靠配偶的; 3、符合规定的(外)孙子女与(外)祖父母、公婆与儿媳、岳父母与女婿之间相互投靠。 2014年12月1日起,南京市户籍市域范围内户口实现通迁。这意味着,老五县(江宁、原江浦、六合、溧水、高淳)居民户口迁入主城区,按照市内户口迁移规定办理。 注:老五县的居民户口迁往主城区,只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就可以,取消了原来对房屋面积达到60平方米的限制条款,实现了同城户籍一体化管理。而所谓的合法稳定住所,是指拥有自己的产权房。
二、办理一站式市区户口迁移所需证明材料凡符合条件需办理一站式市区户口迁移的,除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投靠人户口簿外,还需根据下列不同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属婚迁的需提供《结婚证》;(二)属住房调整的需提供房产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三)属投靠直系亲属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四)属离婚、房屋变卖或被屋主合法收回的,需分别提供离婚证,变卖房屋、被屋主收回的相关手续证明,以及户主同意迁入证明。
迁户口需如下相关流程: 1、具有申请资格的人员申报迁出登记; 2、提交户口本、身份证、户口准迁证以及其他证明等; 3、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4、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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