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应由男女双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
根据的规定,2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都是由女方的,除非对方有证据证明女方不适宜抚养孩子的,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标准为工资的20%或30%。另外如果...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尊敬的咨询者,您好,根据你向我咨询的问题,建议你们协商处理,对于小孩的抚养费的问题,一般来说法院判决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可以的,协商不成就到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但是有必要告诉你,变更抚养权的案件是比较难打的一种,需要出现法定的对方不利于抚养孩子的事由, 变更抚养权的法定事由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如果夫妻双方离婚时监护权属于男方,说明孩子要和男方住在一起,男方要照顾孩子的日常生活,女方可以根据离婚协议或法院的判决和调解进行探视。如果女人想让孩子长期跟随自己的生活,需要男人的同意。如男方不同意,有法定变更监护权的,女方可要求法院变更监护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意见第五条和第六条,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协议不成的,应当另行起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当支持变更要求:(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者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或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良影响;(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如未变更监护权或经男方同意,女方不长期带走子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3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25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