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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五年前病故,有一个儿子,我继承他的财产的份额应该怎么分配?

2022-02-27
我女儿五年前病故,留下一个儿子;女婿一直与我共同生活,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继子虽然也与我无抚养关系,但也不时从外面回来探望。此外,我还有一个丧失劳动能力的养子,我去世后遗产应该如何分配?社区咨询小组成员解答: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其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位继承,从而成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而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的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虽然以均等为原则,但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况时,应当或者可以作相应调整。继子女在与被继承人没有抚养关系时非为继承人。养子女依法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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