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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用担保人形式等待审查的,执行机关发现担保人失去担保条件时,必须书面通知决定机关。决定机关收到执行机关的书面通知后,必须命令等待审查的人...
取保候审之后,司法机关并不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至于还有什么程序、结果如何只能由司法机关的调查审理结果。 相关规定: 《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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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 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这些就是关于取保候审的期限没到的相关规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保释候审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到期后,原办案机关应当改变强制措施,不得再次采取保释候审措施。但是,在保释候审期满前,案件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可以向法院起诉的,检察院和法院仍然可以再次采取保释候审。《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保释候审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不得超过六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案件起诉人民法院后,需要继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应当重新办理手续使用保证金。
1、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也没有重新故意犯罪的,一年期限届满应当解除取保候审,并退还保证金。 2、解除取保后,办案机关会根据案件侦查情况来确定,变更羁押措施还是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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