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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
婚内发生以下两种情形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第一种是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或者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或者有伪造夫妻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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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因此,婚内夫妻可将上述规定的个人财产分离出来。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约定明确,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离婚财产分割是这样的: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夫妻一方财产归一方所有,不用进行分割。
离婚时,夫妻婚内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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