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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十种情形不属于正当防卫 1、打架斗殴中,任何一方对他人实施的暴力侵害行为。两人及多人打架斗殴,一方先动手,后动手的一方实施的所谓反击他人...
不属于正当防卫的情形有哪些: 1.中,任何一方对他人实施的暴力侵害行为。两人及多人打架斗殴,一方先动手,后动手的一方实施的所谓反击他人侵害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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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法侵害的强度。所谓不法侵害的强度,是指行为的性质、行为对客体已经造成的损害结果的轻重以及造成这种损害结果的手段、工具的性质和打击部位等因素的统一。 对于不法侵害实行正当防卫,如果用轻于或相当于不法侵害的防卫强度不足以有效地制止不法侵害的,可以采取大于不法侵害的防卫强度。当然,如果大于不法侵害的防卫强度不是为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那就是超过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 2.不法侵害的缓急。是指侵害的紧迫性,即不法侵害所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的危险程度。 不法侵害的缓急对于认定防卫限度具有重要意义,尤其是在防卫强度大于侵害强度的情况下,确定该行为大于不法侵害的防卫强度是否为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更要以不法侵害的缓急等因素为标准。
1.中,任何一方对他人实施的暴力侵害行为。2.对假想中的不法侵害实施的所谓行为。3.对尚未开始不法侵害行为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4.对自动停止,或者已经实施终了的不法侵害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5.不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者本人,而是无关的第三者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6.不法侵害者已被制伏,或者已经丧失继续侵害能力时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7.防卫挑拨式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8.对精神病人或者无刑事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侵害行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9.对合法行为采取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10.起先是正当防卫,但后来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
在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中,可以杀人。根据《刑法》第二十条,为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非法侵害,采取的制止非法侵害对非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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