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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七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如果撤诉时已超过一审上诉时间,从法院裁定准许撤诉时算一审判决生效时间,第二次起诉也从准许撤诉时间起算。上述分析供参考,需要具体帮助,建议带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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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是的。2、判决的生效是指当事人在收到法院的判决书之日起的第二天开始计算,或是法院公告送达确定的时间的第二天起计算,才能生效。3、因此,不是按照法院出具的判决时间为准的。
判刑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法律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 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我国《刑法》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进行考察,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如果一审宣判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仍在押的,可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待判决生效后再依法交付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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