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一般不属于。只有存在以下任一情形时才涉嫌信用卡诈骗: 1、伪造信用卡; 2、使用作废信用卡; 3、冒用别人信用卡; 4、恶意透支信用卡。 《...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还车贷的信用卡是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而且诈骗金额达到五千元的,犯信用卡诈骗罪,处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具体可分为两类行为: 第一类是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以立案追诉。 第二类是恶意透支信用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归还,后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予以立案追诉。
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行为: 1.伪造信用卡所谓伪造的信用卡,是指模仿信用卡的质地、模式、版块、图样以及磁条密码等制造出来的信用卡。所谓使用,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利用伪造的信用卡,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包括用伪造的信用卡购买商品、支取现金,以及用伪造的信用卡接受各种服务等。 2.冒用他人 冒用是指非持卡人以持卡人的名义使用持卡人的信用卡而骗取财物的行为。 3.恶意透支 透支是指在银行设立账户的客户在账户上已无资金或资金不足的情况下,经过银行批准,允许客户以超过其账上资金的额度支用款项的行为。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恶意透支信用卡后欠款不还的,如果透支的数额达到较大的,就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1人已浏览
147人已浏览
336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