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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作为确立作品专有权的保护形式,从15世纪中叶算起,已有500多年的历史。版权自产生之日起就受到保护期限的限制。世界第一部版权法《安娜法典...
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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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侵权行为的特点如下: 1、侵权客体的特殊性; 2、侵权行为的违法性; 3、侵权行为的特定性; 4、侵权内容的广泛性; 5、侵害方式的多样性; 6、受害主体的连锁性。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论著作权侵权的认定标准主要是:“实质相似+接触”: 1、‘实质相似’并不要求两部作品完全相同,并不要求抄袭者抄袭了作品的描写细节。案件所涉及的双方作品中相似的若干角色,并不是同类文学作品中通常的文学原型,也不是同类作品中的常见角色。 2、“接触”的认定相对容易,只要一方存在接触或可能接触对方作品的事实,或其无法举证证明自己没有条件接触对方作品,均可以认定“接触”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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