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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此法律规定,如果涉嫌刑事犯罪,建议委托律师辩护,判决前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认真了解整...
1、《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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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如果判决已生效,当事人可以查阅刑事案卷。辩护律师不能将案卷材料交给当事人家属,这是违法的。 附: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查阅诉讼档案有关问题的复函 (2005年9月15日,法办[2005]415号。 你院《关于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查阅诉讼档案有关问题的请示》(鄂高法[2005]260号)收悉。 经研究,我们认为,按照《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办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法释[2002]39号)的规定,当事人也可以查阅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的正卷。
看证据情况。律师研究全案证据后才能找到足够多对被告人有利的情节--无罪理据或者二十几个从宽情节要逐一核对、以争取好的处理结果或者刑期。全案证据上百页,现在没办法判断。 第一时间委托专做刑事辩护业务的律师处理。因为最终是否能得到一个好的处理结果,要看是否能找到“所有”对被告人有利的事实和情节、并“及时”向办案机关简明、扼要、有理、有据、有力地说清楚--这需要一定的刑事法律素养和辩护语言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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