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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养殖场属于农业设施占地,需要向乡镇申请,上报县里,经县政府审核同意。 2、养殖场的买卖,是可以的,但由于涉及到集体土地,需要跟村里打招...
农场属于农业设施,需要向乡镇申请,报县,经县政府批准。农场的销售是可以的,但由于涉及集体土地,需要向村庄问好,经村庄同意,应该有年限要求,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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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程序完成,那就不算了。现在农村农场需要办理育种手续,以前的农场现在不能办理,但对于有限的农场和禁止的农场必须拆除或关闭,对于育种区,必须看到污染源处理设施,否则也会关闭。如果污染不是特别严重,它就不会被管理。最多,由环境保护部门或政府部门的人员提醒。因为我们在农村地区需要的发展不仅取决于农业的发展,而且各种种植和水产养殖业都需要同时发展,才能承受经济的发展。
1、办养殖场属于农业设施占地,需要向乡镇申请,上报县里,经县政府审核同意。 2、养殖场的买卖,是可以的,但由于涉及到集体土地,需要跟村里打招呼,经村里同意才能承包出去,而且应当有年限要求,因为农村土地都是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 3、至于养殖产品的买卖,不需要任何手续,符合质量安全即可。
看具体情况定。当事人在承包地上建设养殖场,未经相关法定程序,不属于合法权益范畴,是违建。设施农用地的使用虽然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转用手续,但仍应当办理设施农用地建设的用地手续,并报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和农业部门备案。《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规定,从事设施农业建设的,应通过经营者与土地所有权人约定用地条件,并发挥乡级政府的管理作用,规范用地行为。经拟定设施建设方案、土地使用条件、向社会公告并无异议的,乡镇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经营者三方签订用地协议。用地协议签订后,乡镇政府应按要求及时将用地协议与设施建设方案报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和农业部门备案,不符合设施农用地有关规定的不得动工建设。根据上述规定,设施农用地的使用虽然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转用手续,但仍应当办理设施农用地建设的用地手续,并报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和农业部门备案。当事人在承包地上建设养殖场,未经相关法定程序,不属于合法权益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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