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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照片:显示配偶与第三者亲密关系的各种照片;2、录音:能够证明配偶与第三者有婚外情的录音,如与配偶谈话中配偶承认与第三者的婚外情关系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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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的一方有同居或重婚的情形,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赔偿。 婚外情离婚赔偿包括两个方面: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物质损害赔偿的包括:因收集对方有重婚行为证据的花费、起诉费、律师费等等直接的物质损害。 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因婚外情离婚遭受的精神损害赔偿也没有明确的标准。
怎么取证:(一)录音能够证明配偶与第三者有婚外情的录音,如与配偶谈话中配偶承认与第三者的婚外情关系等;(二)手机短信1、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婚外情短信,有时候配偶与自己、第三者与自己还可能通过短信联系,谈到婚外情的问题,这种短信都可保留下来作为证据。2、由于短信的特点,一是保存比较困难,二是很难直接证明短信发出及接收者到底是谁,所以需要采取一些特别的手段予以保留,并且可能还需要一些辅助的证据才能证明婚外情的事实。3、但无论如何,这些短信可以作为婚外情的佐证,帮助证明者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比如短信保留在接收者的手机中,一直未被删除,储存在手机储存空间或储存卡中,或将手机短信固定,经公证机关公证等,以备将来作为证据使用。(三)电子邮件可以作为婚外情取证有时配偶会与第三者通过电子邮件联系,其中也会涉及婚外情内容,有些当事人也会将邮件内容打印作为证据提交,也有些采用方式对电子证据进行保留。但由于很能证实电子邮件的发出和接收者到底是谁,所以电子邮件单独作为婚外情证据十分困难,只能作为辅助的证据,帮助证明者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四)配偶和第三者亲口承认的书面材料如我们在案件中经常碰到的,有婚外情的一方曾给配偶写过的等,保证不再与某某发生婚外情关系,这样的书面材料也可以帮助证明配偶有婚外情行为。(五)周围邻居、朋友的证言可以进行婚外情取证1、婚外情的取证方式要注意,无论是你自己亲自取证,还是请其他人帮你取证,必须要注意的是,都不能侵犯个人权利,否则,法院将不会采信。2、比如:纠集多人强行闯入他人住宅等,那样的话,不仅法院不会采信,在法律上还是一种行为。
1、对方亲笔所写的保证书。 2、若两人的婚外情已经持续了很久,孩子有可能是最有力的证据。照片、录音、录像等,现在大多数人都采用这种方式,甚至不惜雇佣调查公司、私人侦探去调查取证。这类证据如果没有通过剪辑,是可以作为定案依据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类证据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方式取得,否则将不被采纳;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通话记录等,此类证据因为易于伪造、灭失,效力上比较弱,因此短信、电子邮件等最好先予以公证再提交法院;朋友、邻居、同事、家人的证人证言。如果涉及到非法的两性关系,可以报警,警方的笔录将会成为您强有力的证据。 3、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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