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不能。因为没有产权证就无法确定房屋的权属,无法确定该房屋是不是义务人的财产,也就无法起到保全的作用。因此,如果没有产权证,法院一般是不会采取...
无证的遗产房如果在申请范围内或者与案件有关的,申请人可以写申请书,提供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关于没有证件的遗产房如何进行保全的问...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没房产证能立遗嘱,写的遗嘱有效,只要将内容说明做详细就可以。 若父亲遗嘱有明确说明房产归个人所有,其他人则有居住权,无所有权,及不需要分给他人。遗嘱继承人拥有全部产权。可对该房产行使处理权。 若遗嘱无效,则所有继承人均享有继承权,第一顺位继承人为父母、配偶和子女。即爷爷、奶奶、母亲、妹妹和你均享有等份额的继承权。
未经批示,保全房产不得出租。在案件原告提出保全申请的情况下,法院可以通过司法途径保全被告名下的财产。保全措施是强制性的产不能独立使用和租赁,不能转让或抵押,但经法院和原告批准可以继续租赁和使用。
一、如何保全房产证所代表的财产 房产证被盗后,当事人无需进行财产保全。当事人只需补办房产证即可,补办的房产证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补办房产证的流程如下: 1. 开具遗失登记申请表:如果房产证丢失的是商品房房产证,可以找物业公司出具遗失证明;如果丢失的是房改房房产证,则需要到房改单位开具遗失登记申请表。遗失申请表应包括详细地址、房屋面积、房产证号以及房屋产权人的相关信息等。 2. 到房产档案馆查档:房屋产权人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房管部门查询房屋档案(需交查档费),房管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会根据房屋的信息开具公告。 3. 登报作废原房产证:接下来,须持遗失证明和房管部门开具的公告到当地日报刊登遗失证明。 4. 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5. 补办新证:登记一段时间后(各地有不同要求),房屋产权人需要持报纸原件、身份证原件和测绘图,到房管局办理遗失登记。 补办房产证所需的材料包括: 1. 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非转移类); 2. 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3. 申请补办报告; 4. 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5. 遗失启示(整张报纸); 6. 档案馆出具的挂失证明; 7. 委托书(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时出具,须经过公证); 8.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查验原件); 9. 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二、财产保全的条件 财产保全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产保全有两种类型:一种是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另一种是诉讼中的财产保全。 诉讼前的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起诉前,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采取强制保护措施的诉讼保障活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应具备两个条件: 1. 必须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驳回申请。 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人民法院应当事人申请或者主动依职权,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采取强制保护措施的诉讼保障活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基于国家赔偿的压力,一般不会主动地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只有一个条件,即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对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否需要提供担保,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若法院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而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那么人民法院将驳回申请人的申请。 人民法院受理财产保全案件,一般要审查下列条件: 第一,须当事人提出申请。《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当然,特殊情况下,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第二,申请人须提供担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第三,财产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或者避免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 第四,保全财产的范围,仅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人已浏览
15人已浏览
127人已浏览
2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