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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办理领取手续时,必须在柜台填写《生育保险申请书》,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本人身份证。 (二)夫妻双方的...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表》或《上海市申请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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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海生育保险材料已经公布。公布生育保险报销材料主要目的就是保证生育妇女及时快捷的办理生育保险报销手续,切实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其具体报销材料如下。 2017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身份证; 2、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表或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3、《生育医学证明》(上海市生育需提供); 4、注明产妇生育情况的出院小结或病历、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外省市生育需提供); 5、注明产妇生育情况病历证明等材料及中文翻译件(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生育需提供); 6、实名制结算账户卡; 7、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办)。 【备注】:实名制结算账户卡可选择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上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农商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其中之一。
一、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二、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根据个人的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①在外省市生育的,需携带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顺产或流产)的出院小结和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②男方为军人的,需携带其有效《士兵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③符合再生育条件的,本市户籍生育妇女需携带经市或区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再生育子女告知书》、《再生育子女补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外省市户籍生育妇女需携带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允许再生育的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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