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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1、贷款人须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自申请之日向前推,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3、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有按时偿还贷款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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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 申请公积金贷款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借款人具有南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暂住证,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本数,下同)以上。 (三)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或经有关部门批准建修住房的证明文件。 (四)商品房首期付款的金额不低于总房款的30%;二手房首期付款的金额不低于总房款的40%;建修房自筹资金不少于建修房总额的50%。 (五)借款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信用良好。 (六)所购买、建修住房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以所购买、建修房屋作抵押担保。 借款人和配偶已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任何一方均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还清公积金贷款本息后,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其最高额度由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 【贷款额度】 单笔公积金贷款以夫妻为单位,贷款额度为以下三项计算的最低值: (一)按照借款人还贷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还贷能力系数×12(月)×实际可贷年限。共同借款的,贷款额度为借款人与配偶分别计算的贷款额度之和。 (二)按照购买、建修住房的房屋总价款的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 (三)贷款最高限额。 前款中个人还贷能力系数、贷款额占房屋总价款的比例、贷款最高限额由管理中心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经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公布实施。 【贷款期限】 公积金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借款人申请的贷款期限与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 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5年以上且具有稳定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贷款期限可以延长1至5年。 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
申请眉山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本人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并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购买贷款人认可的自住住房,别墅、联排别墅、旅游地产类房屋、写字楼、商业性质类房产等不属于贷款发放类型; 1、期房:借款人购买的房屋项目与中心合作且《房屋预售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现房:借款人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且办证时间一年内的可以申请贷款。 3、再交易住房:借款人申请贷款期限应在《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土地使用有效期内并符合贷款年限的相关规定。 (三)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和相关证明及文件; (四)购房行为真实有效,且首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的20%; (五)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1、为体现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与贷款权利的一致性,借款人的收入为借款人及配偶的缴存基数之和。 2、中心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查询借款人及配偶的征信,并按照《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征信系统准入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核,不得向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借款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3、还贷比=还贷金额(所有的债务之和)借款人收入,借款人还贷比应小于70%。 (六)同意并办理住房抵押及相关合同文本; (七)借款人购期房的,在房屋竣工办理产权证之前,由售房单位提供担保。 住房公积金已经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不按时足额缴存的、账户封存的职工,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房职工家庭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住房按揭贷款征信记录,已结清的商业性贷款房产不计入职工家庭名下。
根椐《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五条:职工或者其父母、子女在本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职工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缴存状态正常,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和良好信用 3.具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4.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或者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5.购买住房的,已经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付款 6.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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