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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资格:必须是经商标局驳回的原商标注册申请人 申请时限:从接到商标局驳回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申请复审;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它正当理由,...
一)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申请商标注册的,应提交以下申请书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商标图样。(二)以个人的名义申请注册商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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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申请人可以请求对其商标申请进行分割。原申请的申请日应当继续适用于分割后的每个申请。申请人不可撤回其提出的分割请求。
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地址:×××××××××× 是否共同申请:□是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含地区号):×××××××传真(含地区号):××××××× 代理组织名称:无商标种类:一般□集体□证明□立体□颜色商标说明:中文“×××” 类别:11商品/服务项目: 1、灯; 2、照明器械及装置; 3、汽车照明设备;(附页:1页) 4、水龙头; 5、水暖装置; 6、地漏; 7、装饰喷泉; 8、沐浴用设备; 9、盥洗盆(卫生设备部件); 10、坐便器;(有附页) 申请人章戳(签字): 代理组织章戳:无 代理人签字:无 商标分割申请书样本的回答如上
商标异议申请应当按照以下规定:1。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商标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2、商标异议申请文件对商标局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异议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下列商标异议材料一式两份,并注明正本和副本:(一)商标异议申请书;(二)异议人身份证明;(三)以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为由提出异议的,异议人应当作为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证明。商标异议申请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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