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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规定的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其中证据不足、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最高法刑诉法解释31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告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回避,并告知其合议庭成员、独任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等人员名单。回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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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改政策实施时的在岗职工可以参加房改。2,代租房屋不属于遗产,所以继承人不能继承,你哥参加单位房改以是职工身份参加,并与单位签订房改协议,不需要经过你同意。3,你哥与单位签订房改协议,支付购房款,你无权主张权利。4,参加房改必须是房改单位职工,职工的一些工龄、职务等条件要按房改政策享受相应的优惠,非单位职工即使是居住人无权参加房改。5,各地房改执行的是地方政策,因各地房改情况复杂,所以只能制定适合本地区的政策来执行。6,房改房产生的纠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各地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房改房不属于遗产,前面已经述明!最后希望你能看得开,想明白,如果你单位发了资金,你哥是否有权向你索要一半呢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八条发电设施、变电设施的保护范围: (一)发电厂、变电站、换流站、开关站等厂、站内的设施; (二)发电厂、变电站外各种专用的管道(沟)、储灰场、水井、泵站、冷却水塔、油库、堤坝、铁路、道路、桥梁、码头、燃料装卸设施、避雷装置、消防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按重婚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01〕30号)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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