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合伙企业的清算程序,指合伙企业清算条件成就时,合伙企业进行清算的途径、手段、方法。合伙企业的清算程序,可以分为二种清算程序,即普通清算程序和...
合伙企业作为法律主体和营业主体的同时终结。合伙企业在经过一段时间的经营后,或因为预定的存续期限已满,或因为合伙人之间产生无法解决的纠纷,或因...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合伙企业的清算程序,指合伙企业清算条件成就时,合伙企业进行清算的途径、手段、方法。合伙企业的清算程序,可以分为二种清算程序,即普通清算程序和特别清算程序。 合伙人或合伙人同意的第三人对合伙企业组织清算的,为普通清算,又称为一般清算;合伙人不组织清算或无法组织清算时,由法定机构指定清算的,为特别清算,又称强制清算。 清算程序的发生,自下列情形发生之日起开始: 1、全体合伙人组织清算; 2、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的合伙人组织清算; 3、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的第三人组织清算; 4、合伙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组织清算。
企业清算的主要程序有: 1、债务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 2、法院立案受理后,发布公告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债权人申报债权; 3、召开债权人会议; 4、成立清算组,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5、按照顺序清偿破产费用和债务。
清算,是为了终结现存的法律关系、处理其剩余财产、使之归于消灭而进行的一个程序。 企业清算的主要程序有: 1.企业宣告解散、破产,即企业终止之日起,就应当立即成立清算机构。 2.清算机构成立后,就应对企业的财产、物资、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提出财产作价和计算依据,制定清算方案,具体处理企业未了结的业务、收取企业债权、向股东收取已认缴而未缴纳的股金、清算纳税事宜、偿还企业债务、处分企业剩余财产。 3.企业的清算工作结束后,由清算机构提出清算结束报告,提请董事会会议通过后,报送原审批机构,并向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5人已浏览
404人已浏览
236人已浏览
19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