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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申请低保需要以下条件: 1、由户主提出申请; 2、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的农业户口,或者夫妻一方持有本市农业户口; 3、申请人现居住在农村村...
申请城市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持有本县常住非农业户口。2、申请人家庭可核算的月人均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必须低于我县城市低保标准(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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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生活津贴待遇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有当地农业户籍,在当地居住;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申请前12个月的年人均净收入低于当地农村生活津贴标准;家庭经济状况不能维持基本生活需求,财产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与常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状况一致。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所有具有法律支持、支持、支持关系、共同生活和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根据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农村贫困人口支持通知,农村生活津贴标准将继续提高,具体如下:1。目前,全省城乡生活津贴平均标准分别达到每月487元和每年3693元,分别比去年提高15元和302元;2、全省农村生活津贴集中分散支持标准分别达到每年624元和49元,分别比去年提高249元和24元。农村生活津贴标准将继续改善农村生活津贴应该给那些真正需要的人,但生活津贴并不意味着你可以完全照顾所有必要的人,是和尚粥,在这方面,当局还需要完善农村生活津贴制度,及时更新生活津贴信息,收入改善生活津贴家庭退出,让未进入生活津贴困难家庭可以进入生活津贴,享受生活津贴政策。国家特别出台了新政策,以下类型的人将被取消生活津贴资格1。无论哪个家庭成员以商店的名义注册,这些人都将无权再次获得农村生活津贴。除2、农村房屋外,无论哪个家庭人员在城市拥有房地产,这些人都将从现在起错过生活津贴。3、家庭成员,无论谁拥有私家车和其他奢侈品,都将无法再获得生活津贴。
感谢您的信任和咨询!首先、1、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2、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管理审批机关)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体管理审批工作。3、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其次,建议您根据以上规定核实后,到负责低保的主管部门咨询具体事宜。免责声明:解答依据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仅代表本律师的个人观点,供咨询者参考。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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