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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查询:成都市医疗保险管理局电话:028-87706251城乡医疗与工伤保险处(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28-61888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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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和街道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子女)、出院总结等材料,每月1-10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政策规定:《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等。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7:00办理条件:单位参保:单位驻地在成都市青羊区、锦江区、武侯区、成华区、金牛区、高新区省级机关、事业单位、中央在蓉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按单位制参保。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7:00;办理流程:用人单位社保经理携带上述办理材料到社保局办理相关手续。政策规定:《关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通知》、《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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