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时,必须在提出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解释(一)》第30条第(l)项明确规定:“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
问:我因丈夫长期与第三者同居而决定起诉离婚,除要求多分财产外,我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答: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无过错方在离婚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诉讼法院受理的情形是过错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或有其他重大过错等,无过错方需要在提起离婚诉讼时或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内提出。如果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或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法院不予支持。
在离婚诉讼中需要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需要对方存在过错行为,因此如果是作为原告的,可以在起诉状中写上对方的过错行为,并提出赔偿请求,如果是作为被告的,可以在答辩状中提出赔偿请求。
离婚后也可以提出损害赔偿,婚姻关系一方因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0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386人已浏览
11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