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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已经去报了警,当时怀着一丝希望,直到去了附近的派出所那位警官打了一大会字,然后让我签名,后来告诉我的是他们已经把这个案子提交上去了,这个...
建议现就人身损害主张赔偿,后期可以就公安机关的不作为向上一级举报。现在伤情是否稳定?对方是否已经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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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还债构成诈骗,债务人不还债的,债权人不能报警对方诈骗;而且债务纠纷是民事纠纷,报警对解决纠纷意义不大。警察只会调解,最好起诉解决。 但是,如果债务人确实有非法占有债权人财产的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债权人财产,债权人可以报警说债务人是诈骗。
报警后,警察认定,建议委托律师,积极辩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五条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三十六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第三十七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第三十九条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 第四十条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1.首先会详细询问报案人员或目击证人案件大致经过,以及案发现场等情况。 2.示案件等级是否要做一个详细笔录(问答式),警员会把笔录问答念一遍给你听,问你是否属实,再让你签字画押。 3.警员会留下联系方式,当你有其他情况时可及时联系他们,也要留下你的联系方式以便警方能及时联系。 4.警员会通告你案件大致解决方式、流程。 5.案件侦破后,警方会告知你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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