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票据法第六十三条所称“其他有关证明”是指: 1、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承兑人、付款人失踪或者死亡的证明、法律文书; 2、公安出具的承兑人、付款人...
票据的背书人、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以及《票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但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人民法院审理票据纠纷案件,适用的规定;票据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等民商事法律以及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并公布施行的有关行政规章与法律、行政法规不抵触的,可以参照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失票人因请求出票人补发票据或者请求付款遭到拒绝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被告为与失票人具有票据债权债务关系的出票人、拒绝付款的票据付款人或者承兑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96人已浏览
249人已浏览
551人已浏览
85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