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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一方或者双方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申请协调。如果双方自行协商不了,有没有提出申请协商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集体协商任何一方均可就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相关事宜,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进行集体协商的要求。一方提出进行集体协商要求的,另一方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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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终止的程序: 1、一方提出终止集体合同; 2、另一方在收到终止集体合同通知之日起20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以回应; 3、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终止合同。根据《集体合同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1至3年,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第三十二条规定,集体协商任何一方均可就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相关事宜,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进行集体协商的要求。一方提出进行集体协商要求的,另一方应当在收到集体协商要求之日起20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以回应,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进行集体协商。
1、确定集体协商代表。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确定1名首席代表。 2、进行集体协商。经集体协商后,双方达成一致的草案,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3、提请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员工审议通过。草案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或者员工出席,且须经出席的代表或员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 4、首席代表签字。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大会通过后,由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5、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6、向全体人员公布。生效的集体合同,应当自生效之日起以适当的形式向全体人员公布。
(1)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拟定集体合同草案;(2)集体合同草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3)将讨论通过的集体合同报送当地劳动行政部门;(4)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由此可见,履行报批程序是集体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生效后的集体合同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即使新入职的员工也同样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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