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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不会受理的。请参考以下法律条例:《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当事人仅...
不合理。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及时报警,由交警部门及时处理根据现场情况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划分,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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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对交通事故责任的比例划分也是以交警认定为基础的。如果双方对交警的事故责任划分没有异议,那么法院就会按照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的责任比例来判决的。有异议的,可以另行起诉要求法院重新划分责任比例。既然对方对交警的责任划分没有异议。那么你就没责任,起诉对方后,法院会依法判决对方的保险公司赔偿你的损失就完事了,像车损后的修理费,处理事故过程中的停车费,交通费,如果有人员受伤还要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有伤残的还要赔偿伤残补助金,这个法院判决后,保险公司基本都会赔偿的。如果保险不认可的,他们会申诉,那就是另案处理了。
只要不是人员重伤以上的交通事故,交警队一般都要求你们先协商,如果能协商私了,完全可以到交警队销案。当然如果事故中有违法行为交警一定要处罚的话还是可以处罚的。
1、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可起诉,但可以复核。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申请复核的时候要明确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证据。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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