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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描述的情况,离婚了还同居不属于事实婚姻,不受法律保护。 事实婚姻的概念: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
离婚了还同居不属于事实婚姻,不受法律保护。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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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同居不是事实婚姻。 事实上,婚姻是没有配偶的男女男人和女人,没有婚姻登记,所以他们生活在一起,人们也认为这是夫妻关系的结合。 但中国法律目前不承认事实婚姻,只承认已登记有法律程序的婚姻。因此,只要婚姻没有登记,没有配偶的男女同居只能是同居关系。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零四十九条的规定,要求婚姻的男女应当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婚姻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登记并发给结婚证。完成婚姻登记,即建立婚姻关系。未办理婚姻登记的,应当重新登记。
现在同居的比较多,很多人会关系同居几年算事实婚姻的问题,现在进行回答。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三、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同居,是指两个人出于某种目的而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而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新的《婚姻法》已经取消了事实婚姻,也就是说,现在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只承认已经登记有合法手续的婚姻。2001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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