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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疏忽大意的过失。是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应当预见的前提是能...
以下这些是过失犯罪: 1、过失爆炸罪。 2、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 3、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 4、失火罪。 5、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 6、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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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上的犯罪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主观上对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因疏忽大意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应当预见是指法律对行为人实施某种有意识行为时在主观认识上的要求。根据一般人的能力、社会经验和行为时的客观条件,行为人能够预见并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只是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危害后果,他就应对此结果负法律责任。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已经预见,但却轻信能够避免这种结果的发生。由于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进而产生了避免这种结果发生的责任。因此行为人应对自己因主观上的过于自信所造成的危害后果负刑事责任。犯罪过失也是认识因素与意志因素的统一,认识因素包括应当预见和已经预见两种情形,而犯罪过失的意志因素总的来讲,行为人对最终发生的危害后果都持否定态度,这是过失犯罪与故意犯罪区别的关键所在。过失犯罪均以发生一定的危害结果为必要条件,反之则不构成犯罪,因此过失犯罪只有构成与不构成之分,不存在既遂与未遂的问题。刑法明确规定“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表明刑法以处罚故意犯罪为原则,以处罚过失犯罪为例外。过失犯罪行为人的主观恶性明显小于故意犯罪,因而刑法规定对过失犯罪的法定刑较对故意犯罪的法定刑轻得多。
我国刑法关于过失犯罪的罪名有哪些?主要有以下内容:第一百一十五条【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第一百一十九条【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第一百二十四条【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过失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第一百三十一条【重大飞行事故罪】第一百三十二条【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第一百三十五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第一百三十六条【危险物品肇事罪】第一百三十七条【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第一百三十八条【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第一百三十九条【消防责任事故罪】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致人重伤罪】第三百二十四条【过失损毁文物罪】第三百六十九条【过失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第三百七十条【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第三百九十八条【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第四百三十二条【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 我国刑法根据行为人是否已经预见危害结果,将过失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与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这是一种典型的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过失犯罪当中具体又分为了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与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不同的情况下可能对行为人的处罚也是不同的
《刑法》中以下这些属于过失犯罪: 1、过失爆炸罪。 2、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 3、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 4、失火罪。 5、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 6、过失决水罪。 7、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8、过失损毁文物罪。 9、过失致人死亡罪。 10、过失致人重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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