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取保候审的适用的情形

2023-01-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通过该条规定可以看出,只要采取取保候审不至于发生社会危险性,相关机关均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取保候审这项强制措施具体而言,可以适用于以下情形: ①、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②、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③、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④、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逮捕而证据尚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⑤、提请批准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侦查、审查起诉、一审和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的; ⑦、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⑧、持有有效护照和其他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但是,为了严厉打击犯罪,我国法律也规定,下列情形一般是不适用取保候审的: ①、累犯; ②、犯罪集团的主犯; ③、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 ④、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 ⑤、暴力犯罪。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