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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父母没有遗嘱,那么养女可以继承遗产,原则上是均等分割。 2、对方不尽赡养义务不当然失去继承权,但法律规定,有赡养能力但不尽赡养义务子...
赡养老人是法定义务,不能因放弃继承而拒绝赡养老人。 继承权是权力,权力可以放弃;赡养父母是义务,义务必须履行。子女可以放弃继承权,但是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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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子女未尽赡养义务可以继承,但在继承遗产时,应当少分或不分。如果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愿意尽扶养义务,但被继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等原因,明确表示不要求其扶养的,分配遗产时,一般不应因此而影响其继承份额。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这就是说,如果继母嫁过来以后,子女尚未成年,继母对未成年的子女尽过抚养教育的义务,则当继母失去独立生活的能力时,子女就应象对待亲生父母一样履行赡养义务。继子女是否需要赡养继父母继子女与继父母这种关系是因为父母一方死亡,生存方再婚,或因父母离婚后一方或双方再行结婚而引起的。据此,形成事实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婚生父母子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所以,受继父母抚养教育长大的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继父母子女之间,属于法律拟制血亲的关系。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基于双方根据自愿原则而形成的抚养关系发生的,这种权利义务关系的发生,并不影响继子女与其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继子女与继父母、继子女与生父母之间同时存在权利义务关系。也就是受如果继父母对继子女形成照顾、抚养、教育等继子女应赡养继父母,如果没有尽到这个义务,可以不赡养。
赡养是指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生活费用,在生活上给予扶助的行为。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赡养父母是子女法定的义务,任何形式的免除赡养义务的协议约定都是无效的。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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