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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网络棋牌是否算赌博,要看参与者是否以营利为目的,输赢财物的数量是否超出“少量”标准。如果参与网络棋牌只涉及少量财物,不属于刑法上的赌博,...
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情形: (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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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络上组织棋牌赌博的,是属于开设赌场的行为,依据犯罪情节按开设赌场罪追究刑事责任。我国是严禁任何个人和组织非法赌博的,这个赌博不仅仅是现实中的,也包括在网上涉及到非法棋牌的情况,有的严重情况是会被判刑的。赌博参与人员在三人以上抽头达5000元以上或者赌资5万元以上就会构成赌博罪。
以利润为目的,有以下情况之一,刑法第三百三条规定的集体赌博:(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金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博金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博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海外赌博,从中扣除,收取介绍费。以盈利为目的,在电脑网上建立赌博网站,或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网上棋牌属于赌博性质,背后个人或团伙开设的网上棋牌属于开设赌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的有关规定,三类人员可以认定为触犯赌博罪,即赌头、赌棍和开设赌场的人员。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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