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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先出证明然后到社区报备(有的地区还要到警务部门报备)才能开证明法律上物业没法证明任何东西只能是说明。具体格式说明XXX小区XXX业主...
居住证明是公民带上有效的资料到当地派出所或者社区机构办理的,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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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申请办理《居住证》的,申请人可以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申请居住证的,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在市内合法稳定居住(以自己的房地产证明书或租赁合同为基准,请带上上述资料)(2)在市内合法稳定就业,参加市内员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市内户籍亲属避难,学习、研修等需要在市内居住6个月以上。(以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记录、学籍文件或学生证、亲属户籍资料等为基准,请持有上述资料)申请人应根据申请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物业有权不给业主开居住证明。物业服务公司只是一个公司企业,也没有权利开居住证明,也没有办法证明当事人是否居住。居住证明应该在街道办事处或者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居委会不给开具居住证明应向当地街道办事处反映,取得办事处帮助。 生活中办理业务的时候,有的单位会让你出具居住证明,那么这个居住证明去哪里开呢,需要提交什么样的材料呢,现在的外来务工人员很多,而且为了子女上学,很多的单位都需要让外来人员提供居住证明,这是居委会的正常工作。 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居民委员会的基本职能和任务是:①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②办理本居住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③调解民间纠纷;④协助维护社会治安;⑤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其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⑥向人民政府或者其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公安局关于规范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印章管理工作的意见》(京民基发[2003]429号):第二条第二项“社区居民委会为辖区居民出具证明用章范围:1、居民居住证明。2、居民是否健在和在家正常死亡证明。3、居民申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抚恤金、残疾保障金、子女助学金和减免学杂费等手续的证明。4、其它相关证明:独生子女、养犬、政审等。若超出上述规定范围且在街道办事处权限范围内的,社区居委会应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批准后使用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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